12月2日,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组经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审核等一系列评定工作后,一致认为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广西嘉联蚕丝及其制品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的要求,顺利通过现场考核,这标志着宜州市首家企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通过国家级现场评审。
据了解,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的良好生态型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是我国现阶段对生态原产地产品,最高规格的认定保护。获得保护的产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志”,极大地提高产品品牌价值,增强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审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审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审
上一篇: 广西重点缫丝企业座谈会在我公司召开
下一篇: 唐映珊董事长荣获“全国茧丝绸行业终身成就奖”